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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中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合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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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 2024-09-27 248.18KB 业主:宿松县中医院 关联招标:宿松县中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合同公告
内容简介

货物类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宿松县中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甲方(采购人):宿松县中医院乙方(成交人):安徽汇晟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宿松县中医院签订日期:2024年9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下述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并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询价通知书(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文件。12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商1半导体激光治疗仪T60B台1广东普门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超声治疗仪UltraPower300台1湖南普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治疗头M20、M30、M45、D20、D30、D45个6湖南普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电子注射器控制助推装置TL1000台1艾诺克医疗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25mL/支个1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5mL/支个110mL/支个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9P023×145ETWLB个20艾美创医疗科技(珠海)有限公司4高频电灼仪(黄金微针)UnitedⅡ台1深圳半岛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频手术电极MFR49、MicroRF20P、MicroRF49P、MicroRF9P个105皮肤检测仪(医学皮肤图像工作站软件)ViewSkin台1河北京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140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贰仟元整)。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半导体激光治疗仪23400000元2超声治疗仪40800000元治疗头6000000元3电子注射器控制助推装置5452000元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型号:25mL/支)98000元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型号:15mL/支)150000元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型号:10mL/支)300000元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200000元4高频电灼仪(黄金微针)42700000元高频手术电极1800000元5皮肤检测仪(医学皮肤图像工作站软件)19300000元总价140200000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142发票开具方式: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152交付地点:宿松县中医院;153交付方式:现场交付。154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除人为损坏外)。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安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宿松县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宿松县中医院(单位盖章)授权代表:时间:2024年9月5日乙方:安徽汇晟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授权代表:时间: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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